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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动力工程多相流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02日 18:21  点击:[]

动力工程多相流国家重点实验室

自主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科基函〔2008〕9号),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根据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尤其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凝炼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研究方向;在此基础上,制定自主研究课题的五年规划。为推进重点实验室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建立稳定支持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新机制,管好用好专项经费,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自主研究课题注重立足国际学术前沿和推动骨干行业进步,鼓励原创性、主导性、探索性、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对尚未得到经费支持的项目予以培育,以在此基础上获得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加强优势领域的基础研究,扶持自由选题的创新探索,在优势研究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培养在相关领域的杰出青年研究人才。

第三条     自主研究课题的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和严格的过程管理,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四条     自主研究课题部署分为符合实验室未来重点支持方向的自主研究课题(重点、面上两个层次)、青年基金(重点、面上两个层次)和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科研基金:

1.   自主研究课题:分为重点和面上两个层次。重点课题的资助额度为150-200万元,面上课题的资助额度20-60万元。

2.   青年基金:分为重点和面上两个层次,资助额度分别为50万元和20万元。

3.    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科研基金:用于引进优秀拔尖人才的科研启动基金。

第五条     重点和面上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人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研究内容需切合实验室的主导方向和重点研究任务的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侧重学科前沿新方向,力争获得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对实验室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能够做出重要贡献。

第六条     青年基金由实验室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自由申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研究内容需为理论或技术前沿,鼓励创新性、探索性、学科交叉性的研究,侧重对某一领域进行开创性探索,培育实验室新的理论和技术生长点,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迅速成长。优秀结题项目(前1/4)可获得下期自由探索课题持续资助,或转入重点课题。

第七条     自主研究课题每五年申请一次。申请者应填写《动力工程多相流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清楚说明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组织相关评审确定。

第八条     被资助人在申请获得批准后,一般应在两年半提供中期进展报告,并在五年之内完成课题所规定的工作目标。未完成工作目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第九条     课题发表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动力工程多相流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十条     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和实验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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